万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万山特区位于铜仁地区的东部,东南与湖南省芷江、新晃两个侗族自治县接壤,西北与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毗邻,国土面积338平方公里,辖4个侗族乡和1个镇,17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总人口6.64万,其中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70%以上,主体民族为侗族。全区耕地面积3.6万亩,人均不足0.6亩。万山,地貌奇特,气候宜人。以喀斯特岩溶地貌为主的自然风光,集山、水、林、洞为一体,独具特色。全境地势东低西高,中部隆起。东部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深谷密布,西部丘陵,地势开阔平缓。万山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1200-1400毫米,年平均气温150C左右,无霜期为270天左右。气候立体特征明显,适宜多种生物群体的繁衍。雾、雪、凉爽是万山独具的自然景观和气候特色,人称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避暑休闲的理想之地。万山,物产富饶,资源丰富,尤其是各种矿产资源十分富足。全区已探明矿种20多种,其中汞的开采已有630余年的历史。新探明的钾、锰、磷、重晶石等储量异常丰富,其中钾矿石储量25亿吨,磷矿储量7000万吨,锰矿储量500万吨以上,重晶石储量218.8万吨。